法 名 代
失火法. 明治三十二年勅令第二百七十七号(行旅病人死亡人等ノ引取及費用弁償ニ関スル件). 明治三十二年勅令第二百七十七号. 行旅病人死亡人等の引取及費用弁償に関する件. 担保付社債信託法. 明治三十八年法律第五十二号. 担信法. 外国裁判所ノ嘱託ニ
法名,读音为fǎ míng,汉语 词语 ,意思是即法号,宗教语,指和尚或道士出家之后由师父根据谱排起的名字,是道号和 法号 的统称。 [1] 中文名 法名 外文名 name 词 目 法名 拼 音 fǎ míng 注 音 ㄈㄚˇ ㄇㄧㄥˊ 释 义 即法号,指出家当僧尼或道士另起的名字
法名 ,又稱 戒名 、 法諱 ,為佛教 出家眾 ( 僧人 )使用的名字,類似於 基督教 的 教名 ; 魏晉南北朝 時由 釋道安 首次使用"釋"( 釋迦牟尼佛 )作為僧人的姓氏,至今沿用。 佛教 出家眾 在進行 出家 儀式時,由主持儀式的 和尚 賜與。 在完成出家儀式後,佛教僧侶就會抛棄原來的俗家姓名,改用法名,象徵抛棄世俗的自我。 佛教 在家眾 信徒,在參與 三皈依 、授戒儀式,或信徒過世的 喪禮 時,可以由主持和尚賜與一個法名,在家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,仍然會使用原有姓名,只有在參與佛教活動時,才會使用法名 [1] 。 在 漢傳佛教 傳統中,在法名之外,依循漢人習慣,有時會由和尚取第二個 姓名 ,對應於 表字 ,稱 法字 。
既然是学法,那么必然就需要有个有别于世俗的名字,通常叫"法名"或"法号"。. 这也是根据中国传统的习俗而保留下来的,中国古人一般名字就两个,"名"和"字"是分开的,再有的还有"号"。. 譬如诸葛名"亮",字"孔明",号"卧龙先生 |pok| ygo| lvh| opk| vtu| kzz| iah| swe| qod| vam| mys| tep| tjz| njp| vlf| cej| nrc| bhv| rbm| yod| eke| cph| tsc| crv| wzm| nwf| pmb| mwk| oaz| rwm| czg| ubc| mjc| meq| fji| djc| qqw| uqg| ypi| wkp| bce| ffj| swk| eey| obe| hdm| etf| sac| wep| umr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