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 部
公安部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主管部门,内设机构、直属机构数量相当庞大,保守估计不下50个。 网络图片 一、公安部三个副部级机构 公安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,三定正部级。 正常情况内设机构是正司局级,不过公安部内部有三个副部级单位。 第一个:国家移民管理局。 加挂出入境管理局。 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,公安边防部队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,与新成立的国家移民管理部门,组建新的国家移民管理局。 主要负责移民政策制定、出入境管理、口岸管他等事务。 第二个:纪检组。 由中纪委派驻公安部,负责公安部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,为法定副部级机构,归口中纪委管理,公安部党委平行领导。 第三,政治部。 公安部内设机构中唯一一个副部级单位,主要负责队伍管理、思想政治、绩效管理、人事教育等工作。中華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(ちゅうかじんみんきょうわこくこうあんぶ、 中国語: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、 英語: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)は、 中華人民共和国国務院 を構成する 行政機関 の一つ。 中華人民共和国の警察 を担当する中央官庁である [1] 。 所掌 党中央政法委員会 (中央政法委)の指導監督のもとで、 司法警察 活動を含めて、下記のように治安関係の広範な業務を所掌する [1] 。 防犯 ・ 犯罪 捜査 交通管理 危険物 の管理 戸籍 等の管理 出入国管理 外国人管理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,簡稱 公安部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主管全國 公共安全 工作的 組成部門 。 公安部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,1954年9月改為現名。 沿革 [ 編輯] 此條目已 列出參考文獻 ,但 文內引註 不足,部分內容的來源仍然不明。 (2022年11月2日) 請加上合適的文內引註來 改善此條目 。 建國之前 [ 編輯] 清末 光緒 三十一年(1905年),設 巡警部 ,置尚書, 左侍郎 、 右侍郎 各一人,設警政、警法、警保、警學、警務五司,首任尚書 徐世昌 。 光緒三十二年(1906),更名民政部,置尚書,左侍郎、右侍郎各一人,設民治、疆里、營繕、衛生、警政五司。 宣統 元年(1909年),定習藝所及消防隊員額(如前所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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